1、风门工、密闭工、防尘工管理办法风门工、密闭工、防尘工管理办法1、严格按照科里安排的施工要求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前应备好物料,密闭距开门位置不超过 5 米,且保证墙面严密不漏风,施工结束后,要将剩余的材料码放整齐,现场清理干净。出现质量不合格及清理不干净的罚款 20-50 元。2、密闭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刷白,编号,不及时刷白,编号的进行 20元罚款。3、风门安设应有一定的倾角,角度为 850,风门墙底板掏槽见硬底,风门扇关闭严实,发现不合要求,要进行返工,按情节情况进行罚款,造成大的失误进行 20-50 元罚款。4、风门安装完成后要进行包边沿口,安装门拉手及风门连锁,编号,喷随手关门,风
2、门墙刷白,墙边刷红边。缺少一样或不合格的给予施工人员罚款 20 元。5、施工、运输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不得违章作业,当班出现轻工伤,每人扣除当班,并罚款 100 元,连带班长 30 元。6、大班下井时间要不少于 4 个小时,发现提前上井的(当天早班 12点之前),每人罚款 20 元,提前 1 小时上井的扣除当班。对科里安排工作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上井后由班长(无班长的由当班负责人)汇报科里,对于不汇报的,每次罚款 20 元;当班确实不能完成任务的(现场条件原因),应现场汇报科里值班人员,并经科长同意方可上井,上井后向科里汇报详细原因,否则扣除当班,班长加罚 20 元。井下由于特殊原因需上井的,
3、必须经当班班长同意后,方可上井,否则扣除当班。并加罚 30 元7、班长是现场生产和安全第一责任人,当班人员要坚决听从班长的指挥和安排,不得顶撞、漫骂、说风凉话,更不能出手打人,否则扣除当班并罚款 50 元,情节严重者停班或交矿处理;对班长安排工作不接受,讲条件、摆困难,无理取闹者,视情节给予 30-60 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停班检查。8、班长及保管员应对每天出入库的工具作好详细记录,使用人员要保护好工具,损坏(正常损坏除外)或丢失者,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出现扯皮现象的,由现场所有人承担。9、每月应对井下主要进风大巷进行定期冲刷,每旬应对井下的回风大巷进行冲刷,冲刷时,应躲开井下的电气设备和架空线及巷道有裂缝的部位,防尘水压力达不到的地方,应进行清扫,确保巷道无积尘,并做好粉尘冲刷记录,不做记录,每次罚巷道冲刷人员 10 元;冲刷不合要求的,扣除当班。并罚冲刷人 20 元。10、防尘工随着掘进工作面的开拓及时跟进水幕,随着采煤工作面的回采及时回撤防尘设施,不按时回撤及安装防尘设施的,每次罚款 20元。11、安排安装维修防尘设施的,安装不及时,维修效果不好的给予 2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