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一、目的: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二、范围: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三、职责:1、供应部负责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2、综合办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四、检查与维护管理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2、由供应部会同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3、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