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煤集团升华分公司队干以上人员生产安全问责暂行规定讲解了为强化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意识,确保企业健康和谐快速发展,根据多个相关法规和条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该规定描述了对队干以上管理干部因失误、失职、渎职或工作能力低下造成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包括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以及重大安全、消防隐患、重大未遂事故等情形。文中明确了成立生产安全问责领导组及其职责,由组长及成员负责事故调查分析与结论上报。对于安全问责的处理方式涵盖经济处罚、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且可以单独适用或并行使用。此外,还详细规定了不同级别事故的调查处理流程,如轻伤
2、事故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调查,重伤、重大设备事故则由专门事故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并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最后,文件列出了若干具体情形下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队干以上管理干部实施罚款的具体标准。阳煤集团升华分公司队干以上人员生产安全问责暂行规定适用于阳煤集团升华分公司的所有队干以上管理人员,旨在确保这些管理层级的人员在生产安全管理中履行其应有的职责。它特别针对那些在生产作业、经营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通过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促使管理者提高安全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日常安全管理,也适用于发生事故后的责任认定与处理,保障公司在面对安全问题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维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