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纪检审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专职纪检审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矿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党员及党员干部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保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得以顺利实施,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第二条 定期检查党总支、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积极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对党员和党员干部因违章违纪造成事故责任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纪律处分。第三条 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结合企业内部党政工作要求,提出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四条 负责实施对矿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措施,推进工作。第五条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第六条 负责对举报、申诉的阅批或接谈,根据举报、申诉内容提出处理意见。第七条 参与矿每周安全办公会议,完成“两下两抓”指标,对联点队组负有安全教育和联责安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