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系统安全设施管理制度运输系统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一、要对全区域安全设施建立管理台帐,建档编号,细化管理,并做好日常及定期检查记录。二、对尾灯、信号、挡车设施、警冲标、自动挡车器、保险绳、车尾巴等安全设施,要责成专职人员班班检查,要根据包机制管理体系,责任到人,使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规范化。三、安全设施的使用属于各区域小班,每班必须对付井大坡两个自动挡车器,矸石山挡车器进行一次试验,并及时电话汇报,井口代班长及矸石山代班长。四、安全设施必须套套完好,使用灵活,保证完好率达 100%,凡因挡车器有问题,责任人及时汇报给当日值班长,由值班长组织人员及时处理,否则对责任人处 100 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