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总工(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一、对全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本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对排查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二、掌握和了解与本矿井田范围相邻煤矿的开采技术资料,防止发生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三、组织编写矿井安全发展规划、工程项目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四、组织审批矿井各项工程设计方案、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等。五、领导安全科研项目和技术革新活动,组织推广安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六、定期召开安全技术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提升运输等重大灾害事故的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七、负责“一通三防”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八、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协调解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对潜在的事故隐患,要从技术管理角度,超前预测,组织诊断,及时采取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