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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10996 上传时间:2022-03-09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6.3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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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注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注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注浆工必须掌握相关业务技术知识,熟悉注浆泵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出现一般故障,应能立即进行检修。掌握所在工作面的避灾路线,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注浆工到达工作地点后,要先检查注浆地点的顶、帮支护情况和注浆设备及管路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 2 条 注浆前,首先检查用水冲洗管路(或钻孔),进行打压试验,压入水量为钻孔体积与管路体积之和的 35 倍。检查注浆孔中是否畅通,有无堵塞现象。第 3 条 严格按配比要求搅拌浆液,水泥使用前要去除杂质,浆液要搅拌均匀。第 4 条 注浆过程中要观察是否跑浆,发现跑

2、浆及时进行处理。第 5 条 要根据注浆情况,随时调整注浆延续时间。如钻孔属于连续升压,则应连续注浆,直至达到结束标准。第 6 条 当设备运转出现异常(如压力突然增大、注浆管跳动剧烈等)时,要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处理。第 7 条 注浆时,不要在高压胶管附近停留,以防止管子崩坏伤人。第 8 条 停止注浆时,必须将管内存浆全部注入钻孔内。第 9 条 高压管路连接必须使用标准“U”型卡,严禁用铁丝代替。第 10 条 严禁使用截断的注浆锚杆或只堵注浆孔口不注浆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的现象。二、责任追究第 11 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注浆工按严重“三违”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班中睡岗、脱岗、离岗的;(二) 隐瞒事故真相的;(三) 酒后入井上岗作业的;(四) 井口 20 米范围内吸烟,下井带烟草、点火物品及井下吸烟,不带自救器、安全帽,穿化纤衣服入井的;(五) 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不汇报、不处理,强行冒险作业的。第 12 条 使用截断的注浆锚杆或只堵注浆孔口不注浆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的现象,对注浆工罚款 2001000 元。第 13 条 高压管路连接使用用铁丝代替标准“U”型卡的,对注浆工罚款 50 元/次。第 14 条 不严格按配比要求进行拌合浆液的,对注浆工罚款 100元。第 15 条 发现跑浆不及时进行处理的,对注浆工罚款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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