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探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钻探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上级各项指标,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负责坑道钻探队生产过程中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调节,保证生产过程的协调性和连续性等项工作。2、保证钻探设备的完好性、合理配备、合理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等管理工作。3、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季、月生产任务,协调钻探生产和辅助部门保证完成生产任务而编制的计划,并按生产劳动定额及其他劳动定额等,考核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其经济效益的管理工作。4、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全队人员贯彻执行。对好人好事和违章作业者,应分别给予表扬和批评。5、组织全队人员的技术攻关、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及贯彻规程、标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为优质、高效、安全、经济等目的所编制的并经主管部门颁布的具有技术法规性质的钻探操作技术规定。6、完成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