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风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副总工程师是矿井生产过程中通防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范围内的技术组织、安全管理等工作。通风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通风副总工程师应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矿井通防技术管理水平。1、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矿井“一通三防”方面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矿井的通防技术管理工作。2、加强对分工业务的技术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矿井通防技术管理制度。4、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的长远规划,对矿井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计
2、划审查把关,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同时有利于矿井的安全管理。5、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通防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6、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通防专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矿井瓦斯等级的鉴定方案,并组织实施。7、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8、根据采掘工作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监督、批准有关通防安全技术措施。9、对“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10、通风系统做重大调整时,通风副总工程师应协助总工程师编制调整方案、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指挥。11、反风演习或救灾演习时,通风副总工程师应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反风演习或救灾演习计划,并进行现场指挥。12、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中存在的问题。13、参与组织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及现场恢复生产的组织指挥工作。14、协调好分管范围内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相关部门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1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