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检员班组长职责与处罚条例瓦检员班组长职责与处罚条例1.在通风科的具体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中防瓦斯的具体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井下各工作地点的瓦斯涌出情况;2.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擅离职守者罚款 200 元。3.及时接受瓦检员的检查汇报,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落实瓦检员的现场交接班情况;4.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巡回检查,熟悉情况,掌握现场“一通三防”安全状况,经考察不熟悉现场情况者罚款 200 元。5.经常检查瓦检员的检查瓦斯情况,记录填写情况,瓦检仪的使用情况及药品更换情况;6.对“一通三防”各种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对领导的批示必须当班及时处理,发现重大隐患,当班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汇报,对上下级信息未及时传达者罚款 300 元。7.认真填写汇报记录和台帐,按时上报各种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