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风队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通风队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通风队副队长应积极协助通风队队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并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做好“一通三防”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工作。2、组织进行“一通三防”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3、协助队长建立健全本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安全。4、深入现场指挥作业,强化现场管理,排查现场安全隐患,及时安排落实安全措施,平衡、协调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2、5、积极参加通风工作例会及各种安全会议,认真落实上级指示精神。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积极协助技术人员制订矿井通风安全措施。7、协助队领导做好安全教育、职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8、在分工范围内,组织、监督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相应的分工工作。9、按照分工随时检查煤矿井下“一通三防”设施情况,及时进行维护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0、按照分工完成气体浓度测量、通风设施建设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1、及时向队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12、发生大小事故,要认真组织追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积极组织和参加事故抢险,执行抢救指挥部制定的各项抢救方案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