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第 1 条 按照规程要求,负责搞好所管辖范围局部通风系统的管理和局部通风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第 2 条 掌握当班通风设施、风量、瓦斯变化及放炮情况。第 3 条 及时掌握风筒到工作面的距离,按照煤岩情况及时延接风筒,不得超距。第 4 条 对破洞的风筒及时粘补(按照部通风标准执行),对报废风筒要及时回收,严禁乱丢。乱放。第 5 条 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供作业人员使用。第 6 条 风筒必须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紧稳,杜绝花接。第 7 条 本人管辖范围内的风门要紧闭,对风筒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修理。第 8 条 严格遵守矿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熟悉本职业务,搞好自主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