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抽放泵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瓦斯抽放泵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瓦斯抽放泵司机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悉相关安全知识并依法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瓦斯抽放泵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第 2 条 熟悉瓦斯水环真空泵的工作原理。第 3 条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对抽放瓦斯的有关规定及瓦斯抽放系统的工作原理。第 4 条 负责移动式瓦斯泵的开、停和日常维护管理。第 5 条 负责移动式瓦斯抽放泵运行中的值班、参数记录工作。第 6 条 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的安设、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147 条规
2、定要求。第 7 条 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的安设,应选择在巷道规整、支护良好(不得有可燃性支护材料)处,还要充分考虑行人等安全间距。第 8 条 移动式瓦斯抽放泵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泵运行期间不得离开。第 9 条 操作电器设备时,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第 10 条 对于反映抽放泵站运行状态的各种参数(管道瓦斯浓度、抽放压力、流量、温度)及附属设备的运转状态、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处的环境瓦斯浓度,在正常情况下必须定时观测、记录出现异常情况必须随时汇报。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第 11 条 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移动式瓦斯抽放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12 条 未按要求掌握抽放泵的原理,因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移动式瓦斯抽放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13 条 未按时记录抽放泵参数,记录不全或伪造记录的,移动式瓦斯抽放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14 条 在抽放泵运转期间擅离职守,或因此造成设备损坏的,移动式瓦斯抽放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15 条 未严格遵守抽放泵操作规程,在操作电气设备过程中出现“三违”的,移动式瓦斯抽放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16 条 未及时检查抽放泵,未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并及时汇报的,移动式瓦斯抽放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17 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