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监测中心站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瓦斯监测中心站的安全管理措施。监控维护、修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应安设监控装置的地点需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各种设备的安设要求并绘制系统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开工前由施工使用单位提出“安装申请单”,通风部门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监控装置入井前要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和防爆检查,井下装置定期调度,每周进行一次调试和试断电。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先由瓦检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检查,断电装置必须在8小时内修好。监控装置与人工检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正负0.2%范围内以大浓度为准。瓦检员、安检员、采掘班组长每班至少对监测装置外观检查一次。监控装置定计划检修,严禁失爆。管辖范围区队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电气设备安装。监控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严禁自动复电。监控获取的技术资料需保存8年。移动传感器等有规定,停用监控装置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发生解脱、擅自停用或破坏传感器等行为将严肃处理。瓦斯监测中心站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涉及到瓦斯监测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维护人员、瓦检员、安检员、机电维护人员以及采掘班组长等。该规定为这些岗位提供了详细的指导,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保障矿井内的瓦斯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降低因瓦斯事故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