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以及团委干事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与任务。团委书记负责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和“人人都是安全员”的意识,积极宣传并贯彻国家及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认真开展本部门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管理,加强人员对安全管理业务的学习,确保他们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安全动态,做好安全调研和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督促工作,并确保本部门人员达到“三做到”,即不自伤、不伤人、不被伤,防止火灾、失盗等事故发生。团委副书记同样需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执行矿党政的安全制度,学习安全管理知识以增强自身安全意识,经常深入基层现场反馈安全信息,协助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团委干事则要树立相同的安全意识,贯彻执行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学习提升自身安全管理水平,深入一线掌握安全动态反馈信息,强化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团委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团委系统内部,包括各级团委干部如团委书记、副书记及团委干事。此文件旨在明确这些岗位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责任,确保每个成员都能深刻理解自身的角色和使命,在日常工作中将安全生产理念贯穿始终,保障煤矿企业内共青团组织能够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