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洗选厂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讲解了洗选厂在安全管理中对于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具体要求,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该制度强调隐患排查应遵循“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原则,涵盖煤矿生产的所有环节和所有人员,确保无死角、无缝隙。对于未按规定排查或报告隐患的情况,制度规定了明确的罚款标准:一般隐患罚款50至100元,重大隐患罚款100至1000元,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此外,若因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对于存在安全隐患而不按要求治理或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班组或车间,正副职将被处以100至500元罚款;一般隐患则处以50至300元罚款。然而,如果班组或车间自行排查并制定了合理的治理计
2、划和措施,则可酌情减轻或免于处罚。对于多次出现未治理隐患或处理不当的情况,第一次将被责令整改并警告,第二次将被列入重点管理名单,第三次则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撤职处分,其他责任人也将受到罚款处理。未能按时完成隐患治理的负责人将被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造成事故者将承担行政或经济责任。此外,班组长在隐患排查、巡回检查、安全确认过程中如有缺失记录或报表,将扣罚50元。当日出现“三违”行为的岗位工种及班组长将被罚款100元,并停工学习三天,同时需提交书面检查。洗选厂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煤炭洗选行业内的各类洗选厂,特别是涉及煤矿生产的单位。该制度旨在通过严格的隐患排查与治理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事故风险。适用于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班组长、车间主任等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各工种的操作工人。通过对不同层级人员的具体责任划分和违规行为的明确处罚标准,该制度为洗选厂提供了系统的安全管理指导,确保每个环节都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企业运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