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值班管理制度汛期值班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我矿今年汛期的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并处理汛期期间的突发事件,保证我矿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值班管理规定,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1、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空岗,严禁酗酒,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如因公外出需向矿长请假,安排好替班人员后方可外出。2、值班人员下午下班后半小时内须到调度室填写值班考勤表,负责考勤的人员严格执行好考勤制度,严禁弄虚作假。3、值班人员须熟悉掌握各单位人员分布及工作情况,并与各工作地点保持通讯联络。4、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休班时,必须经本部门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再经矿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休班,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时,也可由值班矿长代签,否则按旷工处理。副矿级干部外出必须向董事长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外出5、矿井主要负责人实行在矿 24 小时值班制度,却有特殊情况外出公务时,必须请假,说明外出事由,得到允许后方可安排他人代替履行职责,自己外出公务。外出公务期间必须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6、所有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必须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应随叫随到,如有违反,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7、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各重要岗位及场所的巡查工作。发现情况立即采区相应的措施,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