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质科岗位职责水文地质科岗位职责1、在总工程师和部长的领导下认真研究和解决矿井生产、改扩建中发生的水文地质问题,防治水害,保证矿井生产和改扩建的安全进行。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矿井防治水工作条例,做好对各矿防治水工作计划、措施的审核工作。3、负责查明各矿井田的水文地质地质条件,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矿井提出补充勘探的建议,并负责对补充勘探的设计、施工进行审核、监督和验收。4、为矿井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设计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和预计涌水量。5、对各矿的年、季、月度水情水害预报进行审核,对水害治理情况进行落实,并提出措施意见。6、矿井发生水害事故时,深入现场调查,分析水源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迅速提供有关图纸资料。7、调查、收集矿井周边正在开采小窑和老窑及矿井生产范围内现采工作面充水情况,并填绘在矿井充水性图内。8、按照地测标准化要求,做好对各矿防治水工作所要求的各类图纸、资料的检查、评比工作。9、做好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划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