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探水工作中的各项安全规定与责任。该制度强调探水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持证上岗,确保每班次的工作连续性和安全性。在上岗前需明确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和任务,提前检查巷道支护、通风、瓦斯等安全情况以确认无误后再开始工作。探水工应按照设计的钻孔位置、方向角度及数目布置钻眼,严守工作岗位,保持高度集中的精力,严格执行探水操作规程,在发现钻机或钻孔内出现异常时及时停机处理并查明原因。严格执行钻具检查制度,合理使用操作钻具,机械运转期间不得拆卸修理部件,禁止用手脚直接制动机械运转部分以及将衣物工具放置于电器设备和机械转动部分及其防护罩上。当钻进过程中遇到煤层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增大等异常状况时,须立即停止钻进且不拔出钻杆,向调度室汇报并按探放水措施处理。同时,探水工还需按规定检查瓦斯等有害气体,并准确测量下入孔内的钻杆总长及机上余尺,记录正确的孔深并签名。探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金属矿等各类矿山企业的探水作业人员。它为从事地下采矿作业中的探水工作人员提供了详细的安全行为准则和操作规范,确保这些员工在执行探水任务时能够遵循严格的安全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风险,保障自身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这一制度同样适用于矿业安全管理及相关监督部门,作为评估和管理探水工安全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