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防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通防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通防副总工程师是矿井生产过程中通防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通防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通防副总工程师应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矿井通风技术管理水平。一、一、 岗位职责岗位职责第一条 必须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矿井“一通三防”方面落实国家有关门框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本矿井的通防技术管理工作。第二条 加强对分工业务的技术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第三条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矿井通防技术管理制度。第四条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
2、井的长远规划,对矿井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计划审查把关,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同时有利于矿井的安全管理。第六条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通防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第七条 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通防专业安全技术措施。第八条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矿井配风计划的审批。第九条 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第十条 根据采掘工作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监督、批准有关通防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一条 对“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第十二条 通风系统做重大调整时,通防副总工程师应协助协助总工程师编制调整方案、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指挥。第十三条 反风演习时,通防副总工程师应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反风演习计划,并进行现场指挥。第十四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