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总工程师和通风部长的直接领导下,大力协助部长搞好“一通三防”的一切工作。二、积极配合部长抓好气体检测、局扇通风、防灭火、防尘、防瓦斯等日常管理工作,彻底消灭“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和事故隐患。三、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了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指导通风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好“一通三防”事故发生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对通风安全设备的工程质量、矿井的调配风工作负责。通风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负责公司的通风安全技术工作。二、组织编制规程、措施,解决通风中的技术问题。三、组织贯彻“三大规程”,对本部工人通风安全技术培训。四、编制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五、负责安全教育、事故追查、隐患处理,开展安全活动。六、负责参加每月计划会和规程复查。七、负责编制反风演习、救灾演习、瓦斯鉴定的措施、方案、报告等工作。八、负责井下配风、通风能力核定、瓦斯治理和通风防尘检查。九、协助部长搞好“一通三防”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十、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积极进行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