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皮带队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皮带队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一、 为确立和完善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制定本制度。二、安全检查采取自查、互查、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形式相结合。三、班组长严格执行“一班三检查”制度(即班前检查、班中检查、班后检查)。班组长在班前、班中、班后对进行各岗位的人及物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按章操作,无违章行为;设备、安全设施的运转情况及正常使用情况;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立即组织整改,对情节严重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并酌情对责任者给予 100-200
2、 元的罚款。四、各班组应在每班班前组织安排各岗位自查互查活动,对所操作的安全设施、设备等进行自查;做好交接班互查工作,对所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个人处理不了的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要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设备带“病”工作。五、队长、副队长要把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列入安全生产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到人。队长、副队长对安全全面检查,发现岗位人员对本岗位设备、安全设施检查不力的;岗位人员不正常试验皮带保护的;不认真检胶带、清扫器车、皮带接头的,对岗位人员罚款 50 元,对班组长罚款 100 元;对情节严重的,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对岗位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并给予 200 元罚款,班组长 300 元罚款。六、班组每星期安排一次自检自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七、每月由区队安排不少于 2 次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皮带机、机电设备、安全设施存在的问题与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追究岗位人员责任,视情况给予 50-100 元罚款。八、对落实安全检查,及时上报隐患,处理隐患,避免人员设备损失的个人按矿井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