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队长区队长( (车间主任车间主任 ) )安全职责安全职责1 区队长是本区队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本矿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2 拟定、修订本单位的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组织落实二级安全教育,定期进行考核。4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5 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班组的作用。6 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检查、处理和上报。7 组织区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领导书面报告。8 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