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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管办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12562 上传时间:2022-03-11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9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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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管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管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管理办公室是矿井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负责矿井生产经营管理、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运行、目标考核、奖金核算等工作。一、部门责任一、部门责任第 1 条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第 2 条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生产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第 3 条落实本科内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学习制度。第 4 条参与制定矿井生产经营计划,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第 5 条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矿企业管理工作,制订并完善各项考核管理制度,做好“三旗”考核、奖金核算、材料管理等工作,

2、实现矿井规范化管理。第 6 条研究、做好矿井生产经济运营管理,降低直接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第 7 条做好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实施工作。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验收、评级工作,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第 8 条全面做好矿井环保、节能治理、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矿用特种设备、计量设施使用管理工作。第 9 条严格矿井方针目标考核管理标准,并认真考核落实。第 10 条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第 11 条未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企管办负直接责任。第 12 条未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未

3、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生产经营管理规章制度,企管办负直接责任。第 13 条未落实本科内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学习制度,企管办负直接责任。第 14 条未参与制定矿井生产经营计划,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企管办负直接或主要责任。第 15 条未制订并完善各项考核管理制度,未做好“三旗”考核、奖金核算、材料管理等工作,企管办负直接或主要责任。第 16 条矿井生产直接成本增高,经济效益降低,企管办负重要责任。第 17 条未做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验收、评级工作,企管办负直接责任。第 18 条未做好矿井环保、节能治理、监督管理工作;未做好矿用特种设备、计量设施使用管理工作,企管办负直接或主要责任。第 19 条矿井方针目标考核管理工作不落实,企管办负直接或主要责任。第 20 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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