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料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石料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目的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2、职责a.厂长负责组织制定全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各级责任制落实情况;b.安全标准化办公室安全科负责汇总、分析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目标、指标落实情况,对全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目标、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厂长进行考核提供原始依据。3、内容与要求3.1 安全责任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全科汇总,安全科根据汇总结果提出奖惩意见,分管安全副厂长审核同意,厂长批准后实施。3.2 全厂的安全生产实行以主要负责人
2、为中心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的奖惩办法。3.3 厂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均须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项目负责任。3.4 部门、班组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或重大伤害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相关部门、班组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3.5 年度内部门、班组发生轻伤事故、火情、一般设备事故(责任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相关部门、班组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3.6 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