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铅锌矿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铅锌矿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一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进一步提高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安全生产管理向制度化、标准化发展,全面落实控股公司“关口前移反违章,重心下移重防范,强化责任抓落实,创新管理保安全”的安全环保方针目标,依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二本实施细则对“三违”责任人做出处罚;对责任事故(包括险肇事故),根据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破坏和损失程度,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安全工作优秀的员工和班组给予
2、奖励。第二条安全处罚规定三“三违”未造成事故的处理1、“三违”未造成事故者,发生一次罚款 500 元 ,下岗学习两周(下岗期间,责任人参加反“三违”学习,核发最低生活保障费,下同。), 全年累计发生两次,罚款 1000 元 ,全年累计发生三次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2、“三违”未造成事故的班组,发生一次扣除该班其他人员 200 元;月累计发生两次的, 该班其他人员罚款 500 元 ,班长另外罚款 200 元;月累计发生三次的,该班组其他人员罚款500 元 , 班长另外罚款 400 元 ,免去其班长职务,两年内不得竞聘;四“三违”未造成事故但有财产损失的处理因“三违”造成财产损失 2000 元及
3、以下的,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财产损失 2000 元以上的,责任人除承担 2000 元损失外,追加承担超出损失额的 20%。上述情况发生时,同时执行本细则第三条所规定的相应的处罚。五“三违”造成险肇事故的处理1、因“三违”造成一般险肇事故者,发生一次 “三违”责任人 罚款 1000 元,下岗学习一个月 ;全年累计发生两次一般险肇事故或一次较大险肇事故者,解除其劳动合同。2、因“三违”造成一般险肇事故的班组,发生一次该班其他人员罚款 500 元,另外班长罚款 200 元 ;全年累计发生两次一般险肇事故或一次较大险肇事故的,该班其他人员罚款 1000 元,班长另外罚款 400 元,同时免去其班长职务
4、,两年内不得竞聘;六“三违”造成一般轻伤事故的处理1、因“三违”造成他人一般轻伤事故者,发生一次“三违”责任人罚款 1500 元,下岗学习一个月,同时对无“三违”受伤者罚款 500 元;受伤者有“三违”行为,罚款 1500 元。因“三违”造成自身一般轻伤事故者,发生一次对当事人罚款 1500 元,治疗结束后下岗学习一个月 。全年因“三违”造成两次轻伤事故者,解除“三违”事故主要责任人劳动合同关系。以上轻伤构成伤残的,治疗期结束后,申请伤残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以 10 级伤残为基准(不再另罚),伤残等级每增加一级,增罚受伤者 500 元;2、因“三违”造成轻伤事故的班组,发生一次该班其他人员罚款
5、 500 元 , 班长另外罚款 200 元 ;全年累计发生两次的, 该班其他人员罚款 1000 元,班长另外罚款 400 元,同时免去其班长职务,两年内不得竞聘;七“三违”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处理1、因“三违”造成他人重伤者,罚款 2000 元,并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受伤者罚款 2000 元 ,治疗结束后下岗学习一个月。因“三违”造成他人工亡者,对其处一次性罚款 5000 元,并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以上“三违”责任人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尚未认定前由事故单位责成其停职、停岗进行安全学习,学习期间核发最低生活保障费)。因“三违”造成自己重伤者, 罚款 5000 元,行政记过处分一次,记入职工个人档案,治疗结束后下岗学习两个月。以上重伤构成伤残的,治疗期结束后,申请伤残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以 10 级伤残为基准(不再另罚),伤残等级每增加一级,增罚受伤者 500 元。2、因“三违”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班组, 该班其他人员罚款 1500 元,全班安全学习两周。班长另外罚款 400 元 ,免去其班长职务,不得再次竞聘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