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专员安全岗位职责事故调查专员安全岗位职责1主持矿山事故调查部全面工作,主持召开部务会,组织制定矿山事故调查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度。2负责矿山事故调查的报告和文件资料及事故文件的批复及结案资料的审查工作。负责拟写组织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的审核、批复结案、整理归档和事故罚款的收取工作。指导协调公司属各矿山安全监察科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在部长领导下,负责组织贯彻落实矿山救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矿山救护队的资质认证和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或组织矿山事故的救援与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地方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工作。4组织事故的调查部理、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矿山救护队资质认证落实情况的专项监察。5负责做好矿山安全群众举报调查工作。6.负责组织做好矿山职业危害工作和伤亡事故(职业危害)的统计、批复和分析等工作组织完成本部承办的有关文件、资料的草拟。7.负责矿山职业危害防治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负责组织矿山新、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职业危害监察、调查和矿山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8.拟写事故调查的综合情况总结和搞好综合统计汇总及本职工作范围内文件和材料。9.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