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从而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能力,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地发展;特制定以下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入井前,各班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必须按时组织召开好班前会;认真贯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矿规矿纪。2、班前喝酒者,不得参加班前会,不准下井。3、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入井检身制度,检身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所有入进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每一入井人员必须穿劳保服、矿工靴、戴安全帽、矿灯及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烟火或其它点火物品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在井口所规定的范围内和井下吸烟。4、检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每班,检身人员必须按入井须知对每位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对入井人员的姓名、入井时间、日期进行登记。6、检身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井下作业人数,并进行签字。7、随时向矿领导汇报检身、出入井人员情况和存在问题。8、检身人员随时清点井下人员,对出入井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确保井下人数与掌握人数相符。9、对入井时间超过 16 小时的人员,要及时上报矿调度室,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查找。10、检身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明确自己的职责,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检身失误造成事故,轻则罚款,重则交有关法律部门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