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讲解了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在选址、运行、监测和废物接收、贮存及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的具体内容。该标准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止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标准详细规定了选址要求、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排放控制要求、运行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要求,并提供了规范性和资料性附录,包括PCDDS/PCDFS的毒性当量因子和医疗废物消毒处理主要工艺参数。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适用于现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以及新建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与施工、竣工验收、排污许可管理和建成后的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该标准不适用于协同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设施。标准内容涵盖了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从建设到运营的全过程,确保各环节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有效防控环境污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