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推车及停放车安全管理制度人力推车及停放车安全管理制度一、每人一次只准推 1 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 5时,不得小于 10m;坡度大于 5时,不得小于 30m。二、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三、严禁放飞车。四、巷道坡度大于 7时,严禁人力推车。五、推车时注意不要让手超出车箱体的最外缘,以防受伤。六、及时处理跳轨的矿车,但严禁就近拆除巷道中的单柱作撬棍使用。七、刹车时一定要用合理的刹车工具,不要用脚或身体刹车。八、煤巷推车时两手扶住矿车箱的扶手,不准把手放在矿车端的上部,防止巷道不够高,被支架压对手部受伤。九、煤巷推车进出时,一定要发出警号,发现有人行走或在巷道中作业时,立即刹车或要求避让。十、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十一、提升时上平台空车道内不准有矿车,防止脱绳失误,脱绳工可向外跑。十二、各平台的防跑车装置要按规定正常使用,否则罚款信号工50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