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生产计划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1、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负责采煤工作面及上下付巷属采煤队维护的巷道内和掘进工作面,及其巷道维修的业务保安工作,对业务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2、制订、修改、完善顶板管理规章制度、技术规范。3、参加审查矿井设计、采区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4、参加新建、改扩建矿井、水平、采区和新工作面的验收。5、参加矿井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标准化检查,督促业务范围内隐患的整改。6、深入现场处理安全隐患,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7、参加业务保安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事故教训,制订防范措施。8、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