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技术部部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技术部部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决定。第二条 协助分管领导对公司重点工程、环节改造、生产衔接进行重点管理,并组织本部人员完成相关工作。第三条 全面负责生产部管理工作,负责开拓、掘进、运输、地质测量和防治水等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探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法定手续管理。第四条 负责定期召开主持部务会议,研究贯彻上级指示,确定各业务科室工作安排,检查总结执行情况,组织完成本部规定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第五条 组织审
2、查矿井开拓方案、测量和贯通工程设计、采区方案设计、特采可行性研究报告、矿井防治水工作规划及防治水技术方案等。第六条 组织制定生产、技术有关专业管理规定、标准、办法、实施细则等。第七条 组织开展业务范围内的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工作,参与组织矿区生产规划、矿井补充勘探、矿井长远规划、开拓布局、中长远接续和重大技术改造等技术活动。第八条 领导本部人员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采、掘、地测、防治水等生产重大危险源,组织制定相关措施,杜绝重大顶板事故发生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第九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第十条 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上级安全指令、文件和规程
3、措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帮助基层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难题。第十一条 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年、季、月度计划会议和采掘工程技术设计的审查会议,组织完成会议对本部要求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集团公司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第十二条 组织制定公司坏境保护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污染治理计划,督促、检查污染治理项目的进展情况,组织污染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第十三条 负责质量标准化、安全评价和双基建设等检查验收工作。第十四条 协助编制审查安全事故专项预案、排查与治理安全事故隐患等工作,组织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分析处理,参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第十五条 对采煤、掘进、运输、地测、防治水等相关专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相应责任。第十六条 负责本部范围内各类设计文件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符合规范。组织主要设计项目技术研讨会,解决设计工作中的主要技术问题。第十七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