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辅助单位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讲解了生产与辅助单位中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机制。该制度明确了这些人员需要严于职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失职行为将予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制度规定对业务部门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整改,否则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处以不同程度罚款。深入现场查找并整改自身所辖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是其职责之一,视而不见或不安排整改同样面临罚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并且要制止违章作业,发现一次将被罚款100元。区队主管领导需确保每个工程都有针对性措施,未参加规程措施学习或未履行签字手续的职工严禁参与施工,违反者将面临罚款。此外,区队施工员
2、负责编制措施,要求字迹清晰、图文并茂,并传达给每一位职工。区队领导不可包庇“三违”人员,必须协助查处。区队主管队长和技术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对问题及时处理或移交,并汇报处理情况。区队领导要认真召开班前会安全学习,无故不参加公司专题会议也将受到罚款。管理人员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岗位工作,新员工实习期未满须签订师徒合同才能上班,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将根据不同情形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生产、辅助单位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各类涉及生产活动的企业及其辅助单位中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这一制度旨在规范上述人员的行为,确保他们能够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无论是制造业、矿业还是其他存在潜在危险作业环境的企业,都能依据此制度建立内部的责任追究体系,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