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碎矿运输作业区避炮安全管理规定碎矿运输作业区避炮安全管理规定1、3100 及卷扬所有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机车班、检修班、破碎皮带班、卷扬班以及其他人员)在 3100 平台及卷扬作业时,应随时保持警觉,严防采场上方的滚石滑落伤人。2、3100 现场主要安全负责人为陈海平,卷扬现场安全负责人为卷扬司机;若陈海平不在现场,则由当班电机车小组长担当 3100 及卷扬现场临时安全负责人;避炮场所必须在平硐、卷扬厂房后平硐或者 B1 皮带通廊内。3、当接到集控室发出的爆破通知后,3100 及卷扬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及时联系并组织 3100 及卷扬工业场地区域的所有作业人员前往指定的避炮场所进行避炮,保证所有
2、人员、设备的安全。4、爆破前的警戒发出后,3100 及卷扬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听从 3100 及卷扬现场安全负责人的指挥,进行避炮。爆破警戒未解除之前,严禁人员、车辆、设备进入危险区;爆破警戒破除后,由 3100 及卷扬现场安全负责人同意方可重新回到各自岗位上。5、3100 及卷扬现场安全负责人应该每天对 3100 及卷扬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主要包括避炮告知以及谨防山坡滚石告知,并将告知活动反映在采场东山头处理安全告知记录上。6、电机车司机、道工进出平硐时应严防山坡滚石,破碎皮带班成员在破碎厂房周围活动时也应时刻警惕山坡滚石。7、3100 及卷扬所有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要做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碎矿运输作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