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区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考核办法通防区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一、质量标准化检查组每月不少于二次的质量标准化检查,每少一次罚小组组长 200 元。二、对现场发现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不合格的地点,每处给予责任人100 元的处罚,并限期整改。三、要求限期整改,但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整改的,给予责任人 500 元的处罚。四、发现的质量标准化问题,质量标准化检查组成员必须认真进行复查,不认真复查,再次出现问题的,给予检查小组组长 500 元的处罚。五、采取奖惩办法,月度进行考核,评出最差和最好,对每月检查中取得第一名的班组,给予 200 至 500 元不等的奖励,反之同等处罚。六、各班组必须加强质量标注化的学习培训,凡对职工提问不清楚,不了解质量标准化内容的,给予班队长一人次 50 元处罚。七、每班班前会,队长在分工前严格质量标准化要求,提醒职工按标准化开展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操作,不进行提醒的给予班队长 2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