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调度管理制度通风调度管理制度一、通风调度由通风科领导下井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瓦斯队和矿调度的领导。二、通风调度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组织指挥一通三防工作,加强瓦斯检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瓦斯检查的出勤情况,防止空班漏检。三、严格井下的瓦斯管理制度,坚持按规程办事,按到井下瓦斯超限汇报立即通知该区域瓦斯员停止该区域作业。矿调度汇报,并请示值班领导,按通风科长和瓦斯队长的指示积极组织处理,待瓦斯浓度降到符合规定时方向通知瓦斯员可以恢复生产,并报处理结果汇报调度室、通风科。四、认真填写瓦斯日报表,通风调度日志,通风报表和瓦斯员电话交接记录等。五、对井下因瓦斯积聚造成临时停工地点的通风管理和瓦斯检查工作,通风调度负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并有记录可查。六、通风调度有权根据领导指示和生产急需调度通风队抽放队和瓦斯队的人力设备材料等,必要时可代表通风科科长进行全权指挥。七、通风调度根据工作需要掌握通风部门的各项安排,措施及领导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八、对出现工作不力失误现象,有权进行调查分析及追究责任。九、上级部门的通知,各级领导的指示要做记录并及时 向瓦斯队长通风科长汇报传达,以利队长开好班前会。十、通风调度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下班前小结本班工作,把已办、待办的问题,领导的指示,下一班应重点调度的问题写在调度记录上,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后方可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