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重大隐患排查与挂牌督办治理制度讲解了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公司特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该制度明确公司经理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共同参与的隐患排查。针对查出的隐患,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涵盖整改项目、目标、时限等,并落实责任人、资金、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同时,在技改井口通道及领导办公室设置公示牌板,对隐患进行公告提示。各部门须在神宁集团安全监察网录入隐患信息并跟踪排查,实现闭环管理。安全管理科负责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登记建档并分级挂牌督办。各级管理人员需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停
2、止生产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一般隐患由主管领导指定整改责任人,重大隐患则由经理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存在重大隐患单位将收到整改指令书,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时应停产。整改完成后需经现场验收,不合格则继续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纳入公司考核,拒不整改者取消评先资格。对于特别严重的隐患,可报公司行政挂牌督办。被挂牌单位需建立台帐和责任制,限期完成整改并上报情况。安全管理科每季度首周向监管部门提交上季度隐患排查整改书面报告。煤矿重大隐患排查与挂牌督办治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及其相关管理部门。旨在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系统性的指导,确保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都能参与到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中来。通过明确各层级人员的责任和任务,该制度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隐患识别能力,还能够促进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保障煤矿生产的持续稳定和安全。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煤矿行业内的监督管理部门,帮助其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掌握煤矿企业的安全状况,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