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讲解了煤矿企业为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详细规章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具体定义,涵盖了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不安全行为,生产设备设施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存在的危险状态以及其他管理上的缺陷,并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种类型。对于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确立了属地负责原则、分级管理原则及“四定”整改原则,强调隐患所属区队或班组需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并实施整改方案,安监部门进行督促协调与验收;重大隐患则需上报分管矿长并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整改方案。同时,明确规定了矿井主要安全管理
2、领导小组、矿长以及各队组、业务部门在隐患排查整改方面的具体责任,如定期组织检查、建立台帐档案、落实资金使用专项制度等。制度还要求对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提出针对隐患治理过程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在隐患排除前或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时,应撤离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用相关区域或设备。此外,制度对积极排查和整改隐患的行为给予表扬奖励,对消极处理隐患的行为提出批评处罚。某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尤其是存在相似安全隐患问题的煤矿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面临着众多复杂多变的安全风险,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来确保生产安全。本制度不仅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包括矿长、区队长、班组长等,也适用于一线工作人员,使他们明确自身在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中的职责,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