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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瓦斯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13628 上传时间:2022-03-13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6.4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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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放瓦斯管理制度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当利用主要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时,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2%,否则应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措施。在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 1.0%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 0.75%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2、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在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由瓦检工对井下所有变(配)电所进行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 0.5%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3、井下局部地点出现瓦斯积聚时,瓦斯员负责将有害气体变化情况通知采掘队组跟班队长、班长和现场作业人员。采掘队跟班队长和班长(安全员)负

2、责断电和撤人工作。4、排放瓦斯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和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地点,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设专人进行警戒。5、任何局部排放瓦斯都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的原则,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和高瓦斯浓度排放。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 1%以下、二氧化碳降到 1.5%以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6、排放瓦斯时,风筒口往外巷道内瓦斯浓度严禁超过 2%;排放出的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1.5%。7、顺槽开口未形成独立回风的地点,排放瓦斯时,全风压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1.5%,要切断瓦斯流经区域的全部电源,并撤出所有人员,停止其

3、它工作。8、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程序,首先应以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排出瓦斯所流经的地点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只有第一台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经检查瓦斯浓度降到 0.5%以下时,下一台局扇方可送电,进行瓦斯排放。二、矿井主要通风机(主扇)排放瓦斯9、矿井停电后,矿机电部门要立即汇报生产调度,值班长,分管电机的副总经理,主要通风机(主扇)必须在 10 分钟内启动,否则必须切断该主要通风机所服务矿井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主要通风机(主扇)排放矿井内的瓦斯时,由通风区主任工程师组织编制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区区长指挥排放瓦斯,主扇启动前应先打开防爆门或人行井风门,采用风流短路的办法进行排放,在主要通风机(主扇)出风口处检查瓦斯浓度不超 2%时,再逐渐将防爆门或人行井风门关闭。10、通风系统正常后,主要通风机(主扇)出风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 1%时,由通风区区长指定一名通风队领导带领瓦斯员入井排放瓦斯,通风队领导现场指挥。瓦斯检查人员下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矿井总回风瓦斯浓度不超过 0.75%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只有井下全风压供风的供电地点和配电室等的瓦斯浓度降到 0.5%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井下)逐级送电。排放瓦斯工作结束后,经现场指挥的通风队领导同意汇报当天值班长后,方可恢复各采掘点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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