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1、 矿井必须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定期对系统进行全面分析,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结合本矿实际情况,按季制定风量分配方案,按月整修。2、 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以及火区位置范围,通风部门按季制定通风系统图,并按月修改。3、 矿井矿井通风系统图要输入计算机,并标明各地点风流方向、风量,每月修改一次。4、 每一矿井必须配备测风人员,测风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悉矿井通风系统。5、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风巷和回风巷,必须建立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必须设测风点,测风站(点)的设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6、 矿井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关键地点,根据需要由矿总工程师确定进行测风。7、 局部通风巷道的局扇全风压供风量和出口风量,每月测定一次,更换局扇和风筒后及时安排测风。8、 通风部门对矿井通风系统的测风结果按月报矿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