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井人员清点制度出井人员清点制度一、所有出井人员必须亲自填写出入井记录,否则罚款 10 元/人次。二、对不能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出井的人员必须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向安通科报告原因及预计出井时间。三、安通科必须随时掌握井下人员分布情况,并整理清楚,一目了然。四、出井人数必须以班为单位与调度室联系,确保入井与出井人数相等,否则必须查明原因,由班组所属单位负责人处理。五、安通科记录必须清楚、准确、并严格保管,防止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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