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渣工安全生产职责出渣工安全生产职责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矿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按出渣工操作技术规程实施作业。对违规、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负责。二、作业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后方可上岗,严禁穿拖鞋、短裤、短衫上岗作业。三、班前必须了解上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及所使用工具的安全生产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从事出渣工作。四、自觉抵制违章冒险作业,如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者要及时制止,如其不听,及时向当班组长和上级领导汇报。五、努力协同,认真配合,在工作中保证不危及自己及他人安全。六、发生轻伤、微伤和一般险肇时,及时正确地抢救受伤人员,排除险情,保护现场,报告上级。七、爱护、正确使用车辆、工具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八、认真学习必要的救护和自我防护知识,搞好本工作区域内的文明生产。九、完成班组(井)长或矿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