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全文2015版讲解了气瓶安全监察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设计与制造要求、制造监督检验等内容。该规定旨在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具体而言,规定明确了气瓶设计实行设计文件鉴定制度,设计文件需经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气瓶制造单位需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书,从事气瓶焊接和无损检测的人员需经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气瓶及其附件正式投产前需进行型式试验,改变设计文件或主要制造工艺时也需重新进行型式试验。此外,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监检机构承担,监督检验内容包括水压试验、气瓶出厂编号、材料复验、气瓶爆破试验等。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全文2015版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气瓶的各类企业和个人。特别是涉及气瓶设计、制造、检验的单位,以及气瓶使用单位和监管部门,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等,均需严格遵守该规定,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