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冬季四防管理制度煤矿冬季四防管理制度为认真做好我矿冬季的防寒、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以下简称“四防”)工作,确保矿井冬季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每年 11 月 1 日次年 3 月 15 日为冬季“四防”工作时间。矿调度室每年必须在 10 月 15 日前起草下发本年度冬季“四防”文件,成立“四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工作目标,对“四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二、冬季“四防”工作每周检查一次。检查时间:定为每周三上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三、参加“四防”检查的部门及人数:调度室 1 人;机电运输部 3 人;安质部 3 人;后勤管理部 2 人;综合办 1 人;通风部 1 人;机电运输队 2
2、人。四、由调度室负责将“四防”检查人员分组,指派组长,各部门必须服从安排。否则,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 50 元。五、每周三上午 9 点,由调度中心召开“四防”检查会议,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的人数按时参加,迟到对本人罚款 20 元,少参加 1 人对部门负责人罚款 50 元。六、“四防”检查时,组长指定专人做好记录,所有检查人员中途不得脱岗,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50 元。检查后,所有检查人员必须在检查笔录上签字,不签字视为脱岗。由组长负责将检查结果于当日 15 时前报调度调度室,迟报一次罚款 20 元。七、检查人员要对检查的问题负责,凡因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检查过后出现问题,追究检查人员责任。八、各部门检查人员必须固定,以便落实上次检查的问题,私自更换人员,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 20 元。九、调度室负责将检查的问题汇总,按“五定”原则制定出整改计划,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有关单位必须按期整改,否则,每条问题罚款100 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调度室监督执行。XXX 煤矿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