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井下通风管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井下通风管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 井下通风管理工负责煤矿井下测风、策尘,通风设施的设置、拆除、维修和风筒管理,瓦斯检查仪器的校核等工作。2、 井下通风管理工负责井下 10 天测风一次。测总进、回风巷,采掘作业地点的风量,填写通风牌板报表,并报矿长、技术负责人签字审阅。3、 井下通风管理工负责井下测尘、测量井下空气成分,在缺乏测尘设备器材时,对井下有煤尘、岩尘的地点要做到先行洒水降尘,定时清洗、清扫。不准有煤尘、岩尘堆积。4、 井下通风管理工负责井下风筒管理,对局部通风的地点按进度配送风筒,对结束掘进后的地点要回收风筒。回收风筒在地面进行冲洗、晒干,补好破损后
2、折叠入库存放。井下发现有风筒破损,撕裂口较大时,要与当班瓦检员配合处理。5、 通风管理工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管理: 井下临时停掘地点要设栅栏,挂禁止人员入内的警示牌。 井下停掘、停止使用的巷道和停采的采面要设永久密闭。 井下因通风需要设置的风门,要关启严密不漏风,要随手关门,不许敞开造成风流短路。 井下风桥要不漏风,风速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井下临时风障是分配风量的一项措施,未经允许不准拆掉。6、 井下通风管理工要检查局扇,安设位置是否有循环风,局扇要安放在架子上,做到挂牌管理。7、 井下管理工因通风管理没有尽到责任,造成瓦斯积聚或瓦斯超限引发瓦斯事故要追究责任。工作负责避免事故,要给予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