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害防治隐患排查跟踪管理制度讲解了为防止和杜绝煤矿水害事故,确保矿井安全而设立的一系列管理制度。该制度描述了从领导小组的设立到具体排查工作的实施过程。领导小组设在地测科,负责水文资料的收集整理,明确了每月1-5日对地面工业广场、井下所有出水点及排水设备等地点进行水害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规定等方面。制度还强调由治理小组根据水患情况分工安排项目和重点环节,并要求严格按上级标准逐项检查,确保隐患排查记录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此外,制度确立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且规定了对未按时落实整改的责任人进行处罚。制度指出地测部门需做好水患预测预报工作,定期观测井下各个出水点,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确保全矿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保证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煤矿水害防治隐患排查跟踪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的各类煤矿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生产运营中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水害风险,本制度为其提供了系统的隐患排查和跟踪管理指导,帮助建立完善的防治水管理体系。特别是那些地质条件复杂、水文环境多变的煤矿企业,更需要依据此制度加强对水害隐患的识别与防控,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同时,本制度也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一线作业人员,使他们明确自身在防治水工作中的职责,共同保障矿井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