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掘值班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采掘值班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一、安全管理权力:1、在现场生产组织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2、有权拒绝使用没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劳护用品。3、当作业现场出现不安全行为,危及员工安全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治。二、安全管理职责:1、在队长的领导下,对本班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全面负责,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队长负责。2、认真组织开好进班安全会,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了解清楚现场存在的问题,落实处理措施,由于未开进班会,现场情况不清,盲目安排,失误而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3、督促员工必须按“三大规程”作业
2、,传达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由于违章指挥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4、加强现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仔细认真,不留死角,确保现场不出现空顶作业,瓦斯超限作业,“三风”作业,超控顶距作业现象,保证不使用失效支护材料,工作地点有足够备用支柱,安全出口畅通,机电运输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设施齐全,不带病运行。做好一班“三汇报”工作,认真做到手上交接班,不出现空班和出早班现象。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安全管理原则,勤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工程质量达标准化管理要求。由于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出早班等情况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管好、用好自救器、灭火器、瓦斯监控器,不发生人为的损坏事故。6、尽职尽责,不做影响安全管理的事,失职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7、教育和督促员工熟悉救灾避灾路线,清楚水灾撤人信号并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