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队班组长管理制度采煤队班组长管理制度1、班组长无论有任何事情休班都必须事先请假,否则一次不请假休班罚 200 元。2、班组长休班每月不允许超过队规定天数,如休班超过规定天数,该半奖的半奖,该无奖金的无奖金。3、组长必须服从班长管理,如有不服从班长管理的组长,班长有权对组长做任何处理。4、班组长必须从大局出发,真正做到交班的质量强过接班质量,不给下班留下不合格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否则一次罚班组长 l00500 元(视情况而定)。5、班组长必须管理好当班人员的各项罚款,严格执行矿、队各项管理规定,把各项罚款落实到人头。6、班组长必须做到井下交接班,与工人同上同下,工作中严禁出现脱产、睡觉现象,如有员工反映班组长晚来早走、睡觉、脱产现象,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取消奖金,第三次免职。7、班组长落实好小班工具的管理,工作中所用工具没有,对班长罚款100 元,影响生产加倍处罚。8、班组长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采场质量严重不合格、机电设备损坏严重造成影响生产,或小班工人反映班组长不负责任的,队调查情况属实的给予撤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