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长岗位职责安全科长岗位职责1、协助安全副矿长全面负责监督监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2、分析、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发现危及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提请矿长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落实。3、及时审阅瓦斯班报、探水班报、炸药雷管使用情况反馈表,发现问题制定措施进行处理。4、负责各项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对重大、特大检修项目安排专人现场盯班。5、按时参加每天调度会,组织召开每天三次班前会,各工种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一通三防”工作重点,每月下井不少于 10 次。6、督促检查探放水工作,抽查钻孔的深度、数量、方位是否按规定钻探,发现异常及时处理。7、审批火工品的发放,根据生产需要增减各区队的使用量。监督检查“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的执行情况和火工工品领退制度。8、认真检查各探放水地点是否执行短探 9 个钻孔,每个孔深不能少于 10 米,长探不能少于 9 个钻孔,每个孔不能少于 30 米深的规定,否则查明原因,补孔再探。9、抓“三违”、反“三违”,对“三违”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