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视频会管理制度讲解了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管理规范,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及有效传达信息。该制度描述了从接到通知到会议结束后的部署一系列流程。针对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的要求,明确了通知相关人员提前到达会场的时间为十分钟,并规定当会议时间、内容或参会人员有变更时,调度室需及时通知与会者。文件指出,在接到召开视频会的通知后,要立即告知调度室主任并安排信息监测中心人员调试视频设备,以确保信号正常稳定。同时,办公室负责布置会场。对于灵新分会场,由灵新调度主任组织召开,明确规定了参会人员范围,包括矿长、书记等领导和科室及基层单位队长,以及根据具体要求可参与的党支部书记。制度还强调了会议纪律,要求与会人员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对未遵守规定的迟到、缺席、违反会场纪律行为设定了罚款措施。最后,安全生产视频会管理制度强调与会者需认真做好记录,不得扰乱会场秩序,并在会议结束后由矿领导依据会议精神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安全生产视频会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行业,特别是那些需要定期与集团公司沟通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矿山企业。其适用对象涵盖了从高层管理人员如矿长、书记到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以及基层区队的一把手等所有可能参与视频会议的相关人员。此制度有助于规范视频会议的组织和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确保安全指示和决策能够准确无误地传达给每一位员工,从而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运营。